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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琱生器”中用為“寔/實”之字補論
- (吉林大學古籍所)(首發)
‘琱生三器’一直以來是個很熱門的研究關注點,隨著研究的深入,‘琱生三器’銘文的內容,除一些難識之字及用辭不得其意的地方,基本上得以疏通。我們要補充討論的是其中一個字,現不揣鄙野,述于下,以補先生之卓識,盼祈方家指正。
《五年琱生簋》“召伯虎曰‘余既訊,A1我考我母命,余弗敢亂,余又致我考我母命’”(集成4292,釋文用寬氏,下同)
《六年琱生簋》“曰‘公厥稟貝,用獄言/柔(?)。為伯有祗有成,亦我考我幽伯幽姜命。余告慶,余以邑訊有司,余典勿敢封!今余既訊有司,曰‘A2命’,今余既一名典,獻伯氏”(集成4293)
其中A1、A2作如下之形:
A1A2
A1、A2(下文用A指代)為一字無疑。
對于A有‘侯’、‘斁’、‘仄(側)’等釋法[1],單育辰先生在同意連劭名先生將A分析為從厂從天之字的基礎上,將A讀為‘實(或寔)’。單先生亦將下面幾個金文中的字與A認同:
A3A4
A5
(下文亦統稱為A)
我們認為單先生之說是很有啟發性且可從的意見。
侯馬盟書中有一個具有多種寫法的字:
(77:2)
(1:66)
(16:2)
(92:16)
(85:10)
(98:25)
(200:19)
(200:10)
上揭諸形在盟書中所在辭例為:
而敢或(有)弁(變)改?及奐(換),卑不守二宮者……(不具引)(按一般讀法標點,該字用?表示)。
盟書《字表》將它們歸為一字,可從。或讀盟書中字為‘亶’[2],訓為‘誠’,不可信。‘亶’在先秦漢語中似乎不見確定名詞性質的‘信’的意義[3],即使可以訓為‘信’,文辭還是不能圓通。近來,田煒先生對此字有很好的討論,他認為上揭諸字皆從旦得聲,在盟書中可讀為‘轉’[4],然而,田先生沒有辨析那些不是明顯從旦得聲的字的形體。裘錫圭先生近來在唐兰先生的基本說法之上,提出‘旦/力’與‘奐(浣)’是二宮的后嗣,分別是襄子和伯魯的後代[5],當可信。此字我們認為可以直接釋為‘勯’[6]。
我們試著將上揭第4形‘’作為聲符的左旁‘
’與上揭A3、A4、A5進行比較,不難發現他們有很明顯的繼承關係,所以我們很自然會將之與A諸字認同[7]。
甲骨文中有這樣一個字:
(合集21025)
其字所在辭例為:
癸卯卜,貞:旬,四月。乙巳,夕/彔(彔)雨……九日辛亥,?,雨自東。小,虹西。(合集21025)(該字用?表示)
周忠兵先生認為?為一個完整的字,他說:“整個字以人頭上有物表示人頭頂之意,其中的旦兼表聲音,故可將其釋為‘頂’,在卜辭中讀為‘旦’。”他又說“合集21025(即?)上頂字所從的旦從日觶聲,其所從的觶也與日分離,來表示旦的音。[8]”按,其說可從。我們試著將甲骨文中的字形中兼表音的‘觶’拿掉,其字就會變成A3、A4、A5及侯馬盟書中的某些字形所從的聲符[9]。而‘天’(頂)本可從丁得聲,與旦可從丁得聲是統一的(見上引周先生文),所以我們也很自然將相關字與A1、A2聯繫。再來看一個例子,《單伯鐘》(集成82)中用為單伯之名的‘生(甥?)’中的‘
’,在《旲生殘鍾》(集成00104)中作‘
’,在《單旲生豆》(銘文選236)中作‘
’,這也是將上揭A1到A5認同的佐證。如此看來,上引盟書第八形‘
’中‘日’下部所從的‘田’(與‘天’音近[10],定母真部),似有表音作用。(真元音近可通)
這讓我們想到另一個楚簡中的字[11]:
《郭店簡·淄衣》簡36:小雅曰‘允也君子,B1也大成’
《上博簡·采風曲目》簡3‘徵和,B2専/刀(斷-轉)之賓’
《清華簡·湯處于湯丘》簡7:‘今小臣能B3章百義’
B1、B2、B3作如下之形:
B1B2
B3
B1對應今本之字作‘展’,裘錫圭先生按語將其釋為‘廛’[12],可從。B2由於辭例的限制,及其與《詩·關雎》的有關內容(鐘、鼓、琴、瑟樂嘉賓朋友)可以相互發明,將‘B2斷’讀為‘輾轉’,是可信的意見。B3,整理者讀為‘展’[13],可信,王寧先生讀為‘闡’[14],‘展’本自有‘宣揚,闡發’之義,如《左傳·莊公二十七年》‘天子非展義不巡守、諸侯非民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竟’中的‘展義’即宣揚王之德義,威儀等。《尚書·君奭》‘惟茲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德’及《洛誥》‘考朕昭子刑,乃單文祖德’中的‘單’也應該讀為‘展’,‘展義’與‘展德’文例相同。所以‘B3章百義’,讀為‘展彰百義’文從字順。
經過以上的說明,B1、B2、B3、都可以用為‘展’這個字,再結合古文字中‘厂’、‘石’作為形符常替換這一層面考慮,B1、B2、B3同為‘廛’字是顯而易見的。(下文統一用B表示)。
下面我們對B的形體進行分析,古文字中有下列兩個形體的字形:
C(曾候丙方缶) D
(上博·周易簡12)
C所在銘文辭例為‘曾候丙之(沐)缶,B以為長使’,現在大家都比較認同馮勝君先生將C釋讀為‘瘞’的意見[15],袁金平先生及王麗先生又申論之[16],說皆可信。D字明確用為‘謙卦’之‘謙’[17]。兩個字形共同的特點都是從厂/石從土從中間部分得聲(這樣的例子古文字中并不少見)。依照我們舉出的C、D構型的例子,將其施諸于對B的形體分析,我們很自然的就會將B中間的部分當作整個B字形的表音部分。下面我們著重來看B之表音的中間部分(用E指代)。
B中間的形體大致可分為兩類:
E1E2
單就字形來看:E1前一個下部形體是類似于‘文’形的(古文字中常見‘大’‘文’互作之例來表示人形[18]),上部人頭成‘○’形,后一個形體人形下部似從火,人形頭部寫作‘日’形,中間還有筆畫;E2下部從火,上部從目。作為人的頭部之‘日’形與‘○’形互作,在古文字中是有例可尋的(其實,‘○’形在中間加一點作為綴筆而變為‘日’形,這也是很容易實現的。如同A1/A2到A3/A4/A5的變化),所以E1前後兩個形體除了下部所從略有不同之外,基本上是相同或者相似的。學者已經指出E2形體所從之‘目’乃‘日’形之訛[19],似可考慮。從另一個角度考慮,從E2所從的‘目’來看,E本應該就是脫胎于表示人和人頭的形體[20]。
經過上面形體的分析我們很自然會將E與A所從的人形(用A=表示)認同。具體來說,有如下對應關係:
A1=、A2=、A3=很容易變成E1前一形體。E1后一形體可能是由下部從矢的A4=、A5=變過來的(從E1后一形體中間部分來看,其形還留有從‘矢’形變化為‘火’形的殘餘印跡),這種變化在同時代或者不同時代古文字演變中是很自然的。如,樂:(郭店·老子甲4)—
(上博·孔子詩論2),畀:
(集成4466)—
(‘畀/欠’字所從,武成令戈,《古文字類編增訂本》,391頁)。當然‘大’形變為‘火’形這是大家所熟悉的另一種變化形態。所以E1后一形體也可能來自于A1、A2、A3。而E2的形體是A=形下部變為‘火’形之後的特殊形體。更進一步來說,A與B本來可能就是一個字前後的形體。(古文字中‘土’形常作為羨符,施著字形之下)。B與盟書中字所從聲符的關係也可自然類比,如上揭盟書第五形所從之聲符‘
’應該就是楚簡‘廛’字字形的直接來源。亶本從旦得聲,‘展’,‘亶’關係密切。
展,章母元部字,亶,章母元部字,兩者古音相同。在表示‘確實’‘信’‘真的是’這類意義時,兩個字記錄的大概是同一詞。《爾雅·釋詁》‘亶、展、信也’,‘展、亶、誠也’,《爾雅義疏》云:‘展者與亶聲義俱近,故《禮記》展衣,其字作襢,從衣旁亶,《周禮·內司服》注展字當為襢,襢之言亶,是亶展聲近義同之例’。《方言》‘展,信也。荊吳淮汭之間曰展。’《詩·小雅·常棣》‘亶其然乎’,《毛傳》‘信也’,《大雅·車攻篇》‘展也大成’,鄭箋‘展,信也’。《中說·立命》‘亶其深乎’注‘亶,信也’,例不多舉,是‘展’‘亶’關係密切也。
行文如此,我們自己已經有了初步把握,認為在字形演變層面上來說,A=是盟書中字所從聲符與E的最初形態,是可以成立的,至少是可行的處理辦法。結合B用為‘展’及‘展’與‘亶’密切的關係,在語音上又加強了我們將E與A=及盟書中字所從之聲符認同的可行性。我們將A3、A4、A5所在的辭例展布于下,以便于討論:
《師唯鼎》‘王母A3賞厥文母魯公孫用鼎,乃允/隹(‘寡’,參周文)子乃帥唯王母,唯用’(集成2774)
《叔多父簋》“無不喜曰‘A4/A5有父母,多父其孝子’”(銘圖14532、14533)
對於琱生兩器及上揭兩器中的A,單先生有很好的通讀意見,截取相關部分轉引於下:
“我們從文例上歸納,D(引者按:即A)應該有強調的意思,具體在琱生器中可翻譯為‘確實’,‘真的是’。我們懷疑D可讀為‘實’(或‘寔’),‘天’透紐真部,‘實’船紐質部,二字聲紐皆舌音,韻部陽入對轉,古音極近。在古書中與此相近的詞例如《周易·既濟》‘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左傳·隱公四年》‘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詩經·召南·小星》‘寔命不同!’在傳世典籍中,一般不用‘天’通假為‘實’(或‘寔’),但是二字仍然有通假之例,如‘天’與‘顛’古本一字(《說文》卷一:‘天,顛也’),而‘真’系字與‘是’系字常常相同,通過‘真’的中介,我們可以比較容易看出‘天’與‘實’(或‘寔’)關係密切的情形。楊樹達釋D為‘候’,并引《漢書·禮樂志》‘候,惟也。’辭例如《詩·小雅·正月》:‘瞻彼中林,侯薪候蒸。’《詩·小雅·十月之交》:‘擇三有事,亶侯多藏。”《詩·大雅·文王》:‘陳錫哉周,侯文王孫子。’此說從字義上講也較妥帖,但於字形尤其是D1、D2、D3(引者按:即A1、A2、A3)卻不相合。”[21]
單先生在將A釋為從天得聲的基礎上,將A讀為意思是表示‘確實’‘真的是’這一類的意義的‘實’(或‘寔’),從讀通《琱生諸器》的層面來看是可信的,但是對於《師唯鼎》中的字,我們認為亦可以讀為‘誕’[22],對於《叔多父簋》則亦可讀為‘亶’[23]。先請看下列文獻中的‘亶’:
《荀子·彊國》‘今相國上則得專主,下則得專國,相國之於勝人之埶(勢),亶有之矣’。
其中‘亶有之矣’,楊注‘或曰,亶,誠也’,按,‘亶有之也’即‘實/寔有之也’。
《尚書·盤庚》‘乃話民之弗率,誕告用亶其有眾,咸造勿褻在王庭’。
前文已經提及實際名詞意義的‘誠信’義的‘亶’在先秦中似乎沒有確實的用例,所以按照我們的理解,此句當斷作‘乃話民之弗率,誕告用,亶其有眾咸造,勿褻在王庭’。‘民之弗率’就是指那些不願意遷宅的人,‘告用’就是告訴那些人要用盤庚之命,只是後面省略了賓語‘命’罷了。‘告用’亦見于《說苑·君道》‘其君歸也,乃召其大夫吿用天子之言’,向宗魯先生曰‘用,以也’(《說苑校證》)。是也,與《盤庚》此句中的‘告用’內涵不同。不過,在語法結構和背景上(也是召集眾人)也可以反推我們將‘告用’斷作一句讀,應該是可以成立的。‘乃話民之弗率’與‘告用’是並列的結構,也就是說,‘告用’并不是括在盤庚說的話之中,而是之前。
在以上說明的基礎上,我們來看‘亶其有眾咸造,勿褻在王庭’,這是盤庚對眾人說的話,將其與上揭《叔多父鼎》‘A4\A5有父母,多父其孝子’對照,就可以看出‘亶’與‘A4\A5’的辭例位置及用法是相似的。但是這並不是說,A4\A5只能與‘亶’聯繫,即如前文單先生說,‘實’(或‘寔)在文獻中有明確的與銘文很相合的用例,所以,我們傾向于將這種意義的‘亶’與單先生說的‘實’(或‘寔’)聯繫起來。同樣,《尚書·泰誓》上的‘惟天地萬物之母,惟人萬物之靈,亶聰明,作元后,元后作命父母’中的‘亶’,我們同樣可以將‘亶’換讀為‘寔’(或‘實’),《小雅·鴻雁之什·祁父》‘祁父,亶不聰’亦可以做同樣的換讀。對於A3,其用法在動詞之前,與金文中常見‘誕’的辭例位置很接近,或可讀為‘誕’[24]。
按照我們的理解,‘亶’和‘寔/實’在表示‘確定’,‘信如’,‘誠如’這樣的詞義時應該具有同源關係,后來有所分化。我們認為A3\A4\A5已經與A1\A2有所分化,從天與從旦的差異,應該是音形相互影響的結果。從先秦文獻中‘亶’,‘實/寔’有明顯的分用及上举偶可換讀的情況也可以看出這一點。‘亶’假借其義之後,保留了‘旦’的元部字的讀音,而‘實/寔’則反映了‘天’(頂)的真/耕部字的讀音,晚到戰國時期,‘寔’所從的聲符‘是’還與耕部字發生關係[25]。2015年11月初稿
附記:拙文源于《清華簡伍》發表之後對‘廛’字形的思考,10月份寫成札記擴充,并向單育辰老師請教,單老師指出了文中很多明顯的錯誤,并提出了很多意見,且告知周忠兵老師大作(即《釋金文中的‘廛’》)有相似的觀點。初稿完成之後,向周老師請教,周老師慷慨惠賜大作,并允以參考,周老師的意見文中以注的形式出現,非常感謝以上兩位老師。其間,又向秦鳳鶴、王凱博、顧王樂、蔣健坤、孫超杰等師兄師姐請教,另外,又向孟蓬生先生請教相關的問題,向董珊先生咨詢裘先生對《侯馬盟書》相關文句的意見,同時,又得到摯友王挺斌兄及東師沈浩兄的大力幫助,一併非常感謝。文中一切錯誤由筆者負責。
自覺文丑,本不打算示人,然得知多位先生對相關字形有所討論,且感覺自己的論證方式及傾向性(如‘實/寔’、‘亶’同源)與周老師有所不同,尚有疑竇,故就權當拋磚,敢獻醜于師長,并向諸師長請教。
(編者按:本文到達收稿信箱時間爲2015年12月29日21:51。)
[1]單育辰:琱生三器的再研究,青年學者論壇論文集,2015年8月,長春;更多的說法見周忠兵:釋金文中的‘廛’(未刊稿),已經提交‘第五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暨第二屆古文字學青年論壇會議’,2016年1月25日—29日,周先生亦釋此字為‘廛’,讀為‘展’,另外,孟蓬生先生懷疑讀為‘亦’。感謝以上三先生的惠賜及指教。
[2]劉翔等編著:商周古文字讀本,208頁,語文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
[3]《詩經·板》‘靡聖管管,不實于亶’,《毛傳》‘亶,誠也’。此詩中的‘亶’不好說破一定就是名詞意義的‘亶’的用法,而不是用為其他假借字。
[4]田煒:釋侯馬盟書中的‘旦/力’,簡帛文獻與古代史學術研討會暨第二屆出土文獻青年學者論壇會議論文集,2013年10月19-20日,復旦大學,資料由王凱博師兄惠賜,非常感謝。
[5]此由董珊先生告知,非常感謝。
[6]無意的機會,得見劉釗先生有相同的觀點,劉釗:侯馬盟書‘旦/力’字再議,侯馬盟書發現50周年學術研討會,2015年10月24-25日。據劉釗先生,最早將之釋為‘勯’的是何林儀先生,見其《戰國古文字典—戰國文字聲系》1021頁,中華書局,1998年3月。劉釗先生亦將此字左形與我們下文要系連的‘廛’聯繫;另外,好友王挺斌兄告知,趙平安先生亦將字形左邊與‘廛’字聯繫。
[7]劉釗先生認為字形中從‘矢’與從‘夷’的不同,也可能與‘夷’字本來就從‘矢’有關,也不能排除跟音近也有關係,見上引劉文。孟蓬生先生,蔣建坤師兄并有類似的意見。故,此處仍以從‘矢’作為常體。
[8]周忠兵:釋甲骨文中的‘觶’,古文字研究30輯,中華書局,2014年9月。
[9]甲骨文中還有一個‘旦’字形體,作‘’(合集10964),辭例為‘至唯女,其于生二月
’周先生將之讀為‘亶’,認為在卜辭中與‘孚‘允’意義接近(見上引周文),我們同意這種看法。
為同一字的異體,同為金文中‘廛’字所從聲符的來源。
[10]孟蓬生先生認為‘天’的前上古音歸入‘侵’部。
[11]更多的字形參周先生文。
[12]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135頁,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
[13]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伍),138頁,中西書局,2015年4月。
[14]王寧:讀清華五《湯處于湯丘》散札,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5年4月2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501
[15]見王子揚:曾候丙方缶銘文‘硤以為長事’,“曾國考古發現與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2014年12月21日。
[16]袁金平,王麗:新出曾國金文考釋二題,出土文獻第6輯,中西書局,2015年4月。
[17]參董珊:‘曾候丙方缶銘文解釋’文下陳劍先生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2014年12月3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412
[18]王挺斌:論清華簡《良臣》中的‘大同’,有集中舉例。第五屆‘出土文獻與比較文字學全國博士生論壇’,重慶,西南大學,2015年10月21-22日。感謝王兄惠賜大作。
[19]禤健聰:楚簡釋讀瑣記(五則),古文字研究27,374頁,中華書局,2008年9月。亦可參考周先生文。
[20]郭永秉先生曾指出‘以目旁代表人首在古文字中常見’,談古文字中的‘要’字和從‘要’之字,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19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6月。
[21]見注[1]引單文。
[22]周先生有相同的通讀意見,見上引周文。
[23]周先生讀為‘展’,與我們讀為的‘亶’同源。
[24]周先生亦讀為‘誕’。
[25]参劉雲:“釋清華簡《筮法》中的‘正’字”一文樓下海天先生的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4年1月2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