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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张宇鑫

[原创] 《隨州周家寨漢墓簡牘》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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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6-6-2 20:45 | 顯示全部樓層
克蔔勒 發表於 2026-5-28 10:07
“八朢(望)”篇,對比周家寨與孔家坡的內容,周簡作“八朢”,孔簡作“八星”,“八星”二字字跡殘缺不清 ...

今日閱讀文庫內容,熊佳暉先生已在“孔家坡《日書》與周家寨《日書》文本互校”中闡述此觀點
發表於 2026-7-5 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86整理者所釋“其日中南北間一家”之“南北”,對應圖版是“東北”,應改釋。
發表於 2026-7-5 22:0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457整理者所釋“日则善日矣”,原“则”字應改釋爲“則”。
簡480整理者所釋“七月也。”,“也”字殘缺,爲整理者所補,應改釋爲“七星也,七月【也。八】者,八風也,八月也。”。
發表於 2026-7-9 15:46 | 顯示全部樓層
   1.周家寨漢簡《日書》的《日辛》篇,整理者注釋指出,篇中有十三個“凡”和近二十個“所謂”,均系對日書中所見的“天道”“神煞”的系統總結、關釋,相當于解經之傳。此說有合理之處。可以進一步說的是,細看“日辛”篇的“凡”節和“所謂”節這兩段文字,前者大都是以選擇之事爲綱來敘事,如“凡木事“凡行者之日”“凡六畜事”“凡土攻之事”等;後者是以“神煞”爲綱來解說,如“所謂蒼帝者”“所謂建者”“所謂反支者”“所謂詰咎道者”等。整體看,“凡”節和“所謂”節偏於理論,是具體擇日操作的原理、核心概念的闡釋。
   值得注意的是,北大漢簡日書文獻中有《日書》《日忌》和《日約》三種,其中《日忌》又分《日忌第一》和《日忌第二》。據整理者所述,《日忌第一》是以選擇之事爲綱,吉凶之日爲目,如“廁、圂、除內中堂下廿九”“床、席、市卌三”“祠門、戶五十七”“邑、灶、布、臼七十一”等,詳列進行此項活動的吉凶時日。而《日忌第二》則是以神煞或特殊禁忌時日爲綱,選擇之事爲目,如“建除八十”“復八十五”“小凶九十”“八魁九十五”“陰陽百五”等,每個條目下說明當值該時日或神煞時,辦理各種事情的吉凶情況。對照看,周家寨《日書》的《日辛》篇和北大漢簡《日忌》均以選擇事項和神煞兩條主綫爲綱將擇日術分爲兩類。北大漢簡《日忌》是對《日書》的重新編輯,其编写是有一定的理論依據的,即當時已經有了將擇日術分爲選擇事項和神煞兩類的思想。這種分類思想出現在偏理論的《日辛》篇和時代略晚的偏操作的《日忌》中,是漢代《日書》文獻編寫從理論到實踐的體現。
   2. 周家寨漢簡《日書》簡432-434,整理者釋文爲:
   春心,夏輿鬼, 秋婁,冬虛,不可出血若傷,必死。血忌:帝啟百蟲口日也,甲寅、乙卯、乙酉,不可出血,出血不出三歲必死。·春三月戌,夏三月 432 丑,秋三月辰,冬三月未,此四時徼日也,不可殺六畜,此帝大臣群不火食者。以作事,犯者死,不可哭、覈舉、發音、發喪。 433
   夏三月,與(輿)鬼爲星徼,丁丑爲辰徼。冬三月,虛爲星徼,癸未爲辰徼。 434
   整理者釋文基本準確。唯分篇上還可再細化。整理者在簡432-434釋文前擬以“血忌”作爲篇名,統攝此3簡。但是,《血忌》篇見於多批秦漢《日書》,內容大體與“春心,夏輿鬼, 秋婁,冬虛,不可出血若傷,必死。血忌:帝啟百蟲口日也,甲寅、乙卯、乙酉,不可出血,出血不出三歲必死”這一段相當。皆不見其後兩段簡文。而“·春三月戌,夏三月醜,秋三月辰,冬三月未,此四時徼日也,不可殺六畜,此帝大臣群不火食者。以作事,犯者死,不可哭、覈舉、發音、發喪”,正是《日書》中屢見的《徼日》篇內容。因此,簡432-433,似應分爲兩篇,以“春三月戌”前的提示符號“·”爲界,前者爲《血忌》篇,後者爲《徼日》篇。至於簡434,應該是單獨的另一篇,内容盖是讲四季星徼、辰徼所在日。或可擬名爲“星徼辰徼”。不過,從內容看,簡434可能是對前面《血忌》《徼日》兩篇原理上的一定闡述,周家寨《日書》的編撰者將3篇編輯在一起,是合理的。
   周家寨簡牘報告對《日書》分篇還有幾處也可再進一步討論。如《殺日》篇,整理者將簡422-426歸入其中。但通過與孔家坡簡同篇比較,應該只有簡422-423的內容屬於《殺日》。簡424-425可擬以“食犬”篇名,簡426可擬以“繫畜”篇名(《繫畜》篇也見於孔家坡《日書》,未與《殺日》寫在一起,而是與《豕良日》篇寫在一起)。但也跟上述《血忌》《徼日》《星徼辰徼》篇置於一起一樣,三者都跟家畜、畜產有關,存在一定關聯。
   我們曾經提出,孔家坡《日書》和周家寨《日書》應出自同一祖本。兩書雷同的地方較多,甚至書寫錯誤也一樣。但也應看到,兩書在篇目選取上彼此有不同;有的相同篇目的位置順序和書寫格式彼此不一,這些應該看作是各自對祖本有所改造。上述《血忌》《徼日》及《星徼辰徼》三篇,將彼此有一定關聯的篇目匯編在一起,體現了編撰者對日書知識的更爲熟悉和掌握,應該説是一種有意識的對《日書》的局部性改編。這在周家寨《日書》中還能見到,如《禹窮日》《窮日》篇的集中(孔家坡《日書》僅有《禹窮日》),《裁衣》宜忌條目的匯合(孔家坡《日書》的《裁衣》條目較少),《天牢》《五兌》篇的集中(孔家坡《日書》僅有《天牢》)。
   此外,同一篇,周家寨《日書》有的是較孔家坡《日書》內容豐滿,如周家寨《日書》的《占行歸日》《之虛》《入官》《牝月牡月牡日》就比孔家坡《日書》的同篇內容多;有的是精簡,如周家寨《日書》的《土忌》篇明顯是孔家坡《日書》的《土忌》篇的整合;有的應該是孔家坡《日書》增加了內容,如《垣日》篇等。儘管不排除兩者的祖本是一個體量內容最大的本子,周家寨、孔家坡《日書》各自從中刪減篇目而編成,但我們更傾向於兩者的祖本篇目是相對固定、成型的,周家寨、孔家坡《日書》對祖本的改造有增、有減,各自按照自己的思想來改寫。
發表於 2026-7-17 15:07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37、238“高門”之“高”字殘缺而“門”字猶存,整理者所釋“高【門】”當改釋爲“【高】門”。
發表於 2026-8-27 00:10 | 顯示全部樓層
1.簡43之“舌”,寫得似“告”,可看作是訛寫。
2.簡50“女必”下一字,網友“小月習習”已指出非“娼”字。按,或是从女世聲的“𡛶”字,讀為“媟”或“𣊓”。《說文·女部》:“媟,嬻也。从女枼聲。”《說文·日部》:“𣊓,日狎習相嫚也。”段註:“嫚者,侮易也。”“𣊓”可指近侍,此處或指地位低下、身份卑微的侍女。
3.簡55“空”的寫法涉上“罔”字而有訛變。
4.簡72“㱃樂”,秦簡相關篇章皆作“歌樂”,且秦漢日書“㱃(飲)食、歌樂”並列極為常見,故此處“㱃”當為“歌”之訛,“樂”後括註的“藥”當取消。
5.        簡121說“午旬, 織女牽牛日也。不可取(娶)妻,毋(無)辰(娠),棄”簡125說“戊申會己酉,何尌取(娶) 織女,不果。以取(娶)妻,不出二年死”,整理者在給簡121“織女牽牛日”的注釋中說:“睡虎地《日書》記載:‘戊申、己酉,牽牛以取(娶)織女而不果’,而本篇下文則記載:‘戊申會己酉,何尌取織女,不果。’將‘牽牛’換成了‘何尌’,與本篇說法有別。”而在注“何尌”時說:“即河鼓。”其實,經過對比可知,《睡簡·日甲·取妻出女》的“戊申、己酉,牽牛以取(娶)織女而不果。不出三歲,棄若亡”與周家寨的“戊申會己酉,何尌取(娶)織女,不果。以取(娶)妻,不出二年死”的意思大致相同。《爾雅·釋天》:“何鼓謂之牽牛。”郭璞注:“今荊楚人呼牽牛星為擔鼓。擔者,荷也。”通過對讀秦漢簡《日書》並根據《爾雅·釋天》,可見牽牛星又名何鼓星。周家寨“何尌”的“尌”就是“鼓”的訛寫,“何”不必括註“河”,倒可根據郭注括注“荷”。自《史記·天官書》開始就有學者認為何鼓、牽牛為二星,從秦漢簡《日書》來看,這種觀點恐怕有誤。
6.簡174“不燔”下一字,簡206“聚”下一字,皆為“引”字。簡174的“引”是“乃”的訛字,簡206的“引”則是“弓”的訛字。
7.簡190“利溉囷”的“溉”後可括註“塈”,《說文·土部》:“塈,仰涂也。从土既聲。”徐鍇云:“《尚書》曰:‘惟其塗塈茨’” 《嶽麓秦簡·為吏治官及黔首》:“涂(塗)𡒖(塈)騷(掃)除。”此處的“溉”也可以看作是塗塈的本字,而與灌溉字同形。“涂-𡌘-塗”與“溉-塈-𡒖”是平行關係,類似者還有“泥-坭-埿”。另外,整理者引周家臺《日書》的“溉囷”,原簡作“𡒖囷”。
8.簡198“築外辟(壁)”的“外”或是“北”字之訛寫,二字寫法接近,睡簡相似文句作“北垣”。《睡簡·日乙》259有“北壁”的說法。
9.簡202的“桑”不是標準的“桑”,而是“爽、喪、桑”三者的雜糅形體。
10.簡212的“壇”字也不標準,右上角訛寫,對比“擅”“膻”“氊”等字所從的“亶”即可知。
11.簡243貳“居〈屈〉門,必昌以當”,睡簡作“屈門,其主昌富”,放馬灘秦簡作“其主必昌富”,北大秦簡作“其主必昌”,孔家坡漢簡作“必昌以富”。孔家坡“昌以富”的“以”表並列,用法同“而”,“昌以富”即“昌而富”,即“昌富”或“富昌”。周家寨與孔家坡的文字基本雷同,不應該將“必昌”與“以當”斷讀開(持此觀點者如雷海龍、謝明宏先生)。高一致先生認為或許周家寨簡中“必昌以當”之“當”爲“富”字之抄誤,這是正確的。周家寨漢簡的錯字相當多,本條開頭的“屈”也誤寫成了“居”。“當”“富”形近,《睡簡·日乙》簡240的“當”就是“富”的訛寫。另外,《嶽麓秦簡(柒)》簡201的“容”的上部亦寫成了“𡭔”形。因此,簡243貳的“當”應看成“富”的訛字。
12.簡226貳“食過(禍)門,利唯賈市,亦以爲邦門,數出喪,家門乃多恙。反是,主必尸剡”。孔家坡漢簡文字與此同,其中“尸剡”字从尸剡聲,孔簡整理者在字後括註“?”表示存疑,注釋說:“疑為‘㓹’之異體。《廣雅·釋詁四》云:‘㓹,傷也。’”周家寨漢簡字跡清晰,釋“尸剡”無疑,整理者的注釋與孔簡全同。按,“食過(禍)門”最後的占語,睡簡作“其主𤵸(癃)”,放馬灘簡作“必𤵸(癃)”,北大秦簡作“其主人必降(癃)”。《說文·疒部》:“癃,罷病也。从疒隆聲。𤵸,籀文癃省。”可見,“尸剡”也當往疾病方面考慮。“尸剡”字从尸剡聲,秦漢文字尸與广作義符可互用,掩蓋的“掩”可用“剡”為聲符,因此,“尸剡”或即“庵”字,《廣雅·釋宮》:“庵,舍也。”如此,在簡文中就可讀為“痷”或“殗”。《方言》:“殗、殜,微也。宋衛之閒曰殗,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病而不甚曰殗殜。”郭注:“病半臥半起也。”《廣雅·釋詁》:“殗,病也。”《玉篇·疒部》:“痷,痷殜,半卧半起,病也。亦作殗。”《集韻·業韻》:“殗、𣩯、痷,《博雅》:‘病也。’或作𣩯、痷。”《集韻·洽韻》:“痷、𤸱,病也,或从盍。”秦漢簡多“癃病”連言,周家寨簡15云“有𤵸(癃)病者”,《睡簡·為吏之道》說“老弱𤵸(癃)病”,《嶽麓(柒)》說“父母後𤵸(癃)病”。秦簡《日書》說“癃”,漢簡《日書》對應文句云“痷”,意義正好相對。
13.簡249壹的“築”字,省寫了“竹”頭,變成了上巩下木,可看成是“筑”省聲。與此相關,《北大秦簡·穿門》的“徙門”條作:“徙門,數虛,必幷(併)人家室。若恐,弗以馬。”而周家寨漢簡作“徙門,婁(數)虛,必幷(併)人家。若築之,弗道出入。”對讀可知,《穿門》的“恐”表示的詞就是{築},字形上或許本來也寫作上巩下木。周家寨簡198“築右序”的“築”,學者已經指出从筑从心,或从竹从恐。既然“築”的“木”可訛寫作“心”,那麼“築”省去了“竹”,下部的“木”再訛寫作“心”,整個字就變成了“恐”了。因此,根據周家寨“築”字从竹从恐以及上巩下木的兩種寫法,可以斷定《穿門》的“恐”表示的詞一定就是{築}。
14.簡279、282、299、301的“夙”以及簡296“己酉”下的“夙”,上部都寫成了“冎”的上部,不从“凡(丮)”了,當看成是訛寫。而簡296“戊申”下的“夙”更寫成了“骨”(也可看成是“肎”字不省“冎”形的寫法)。
15.簡336的“陶”當釋“陰”,是“陶”的訛字。
16.簡375的“穖”整理者讀為“饑”。其實“穖”不妨看作饑饉之“饑”的異體,與《說文·禾部》的“穖”是同形字。“饑”是“穀不熟”,“禾”作為義符亦正合適。
17.簡408壹的“蚤”當是先錯寫成了“布”,然後再改成的“蚤”,“巾”的筆畫很明顯。
18.簡402貳的“繹”,整理者讀為“釋”,指浸漬。按,此處“繹”當如字讀。《方言》:“繹,理也。”即治理。里耶秦簡屢言“治枲”。漬枲這個動詞,一般就說“漚”。
19.簡437、438的“食未”(味)和簡437的“食古”(苦)都可以看作是專造字。
20.簡440、441、442等的“俉”可看做是第一人稱代詞{吾}的專造字。
之前學者已經指出了周家寨漢簡《日書》中的多處書寫錯誤問題。對比官文書如法律簡,作為私文書的周家寨漢簡《日書》中的書寫錯誤可以說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而訛寫眾多其實是秦漢《日書》文獻的共同特點,我們在閱讀時需要對此格外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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